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利润和股东权益的不利影响,计划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不超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也表示同意 [1][2][4]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 2024年公司出口收汇约2.40亿美元,进口付汇约0.21亿美元,随国际贸易业务增长,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降低汇兑损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且不影响主营业务和资金使用安排 [1] - 公司及下属附属公司拟开展交易总额度不超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该额度 [2] - 交易品种包括货币互换、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其组合 [2] - 交易对方为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涉及关联方 [2] -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及期限内审批并签署文件,由财务总部实施 [2] 审议程序 -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2] 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风险分析 -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致汇率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有市场风险,但单边远期结汇或购汇业务可通过合约锁定价格降低风险 [2] - 业务人员未及时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且未按规定操作,会带来内部控制风险 [3] - 合作银行倒闭会导致公司不能按合约价格交割外汇合约,存在违约风险 [3]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及下属附属公司加强汇率研究分析,关注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策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4] - 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原则、权限、流程等控制交易风险 [4] - 与实力雄厚、经营稳健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审慎审查合约条款防范法律风险 [4] 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对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并披露 [4] - 业务公允价值变动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时,以临时公告披露 [4] 监事会意见 - 同意公司及下属附属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不超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自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内 [4] - 该业务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提出,可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4]
丽珠集团: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