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汇报,认为其具备相应能力且履职尽责,委员会也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1][5] 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始建于1993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在杭州,是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 - 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为高峰 [1] - 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116人,注册会计师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9人 [1]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 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议,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 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按约定和准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合规,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该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 - 审计过程中,事务所就独立性、人员安排等多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3]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查并续聘 - 委员会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多方面有足够经验和良好团队,能满足审计要求 [3][4] - 2024年5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续聘议案,同意聘请其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 沟通情况 - 2024年12月24日,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召开第一次沟通会,沟通审计人员独立性等情况 [4] - 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二次沟通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多方面事项 [4] 审议报告 - 2025年3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5] 总体评价 - 委员会严格遵守规定,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审查事务所资质和能力,在年报审计期间充分沟通,督促出具审计报告,履行了监督职责 [5] - 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中坚持原则,勤勉尽责,出具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5]
高伟达: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