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核心观点 中信证券作为江南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无异议 [1][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643.63 万股 A 股,每股发行价 10.54 元,募集资金总额 38,403.8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296.85 万元后,净额为 33,107.01 万元 [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出具《验资报告》 [1] -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采用专户储存管理,与保荐机构及存储银行签署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38,436.88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33,107.01 万元 [2] - 发行费用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扣除,扣除发行费用 5,296.85 万元及差额 33.02 万元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5,670.13 万元 [2]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 募投项目“年产 1.2 万吨电子级氧化铜粉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韩亚半导体 [2]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韩亚半导体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日至募投项目完成,可分期、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 [2] -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借款划拨、使用及后续事宜 [2] 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 韩亚半导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681MA385ALK1B,法定代表人徐一特,成立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3][4] - 注册地址为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经营范围广泛,包括新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销售等 [4] 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 借款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无变相改变用途情况,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 [4] - 借款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4] 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 公司及韩亚半导体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5] -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使用资金,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 2025 年 3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 22,137.53 万元募集资金向韩亚半导体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5] - 2025 年 3 月 26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借款基于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无变相改变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借款 [5]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履行必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无异议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