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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002180纳思达(002180) 证券之星·2025-03-26 20:09

文章核心观点 纳思达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议案,各议案均已获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因审计、评估等工作未完成,公司暂不召开股东大会 [1][2][12]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于3月21日以电子邮件送达董事,应到9名董事,实际出席9名并参与表决,由董事长汪东颖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1] 审议通过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 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法定程序,程序完整、合法、有效,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1][2] 《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公司按要求制作了预案及摘要,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摘要详见《证券时报》等报刊和巨潮资讯网 [2]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剔除大盘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公司股价在交易方案首次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20%,不存在异常波动,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3]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交易行为,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4]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 公司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和制度,限定知情人范围,未发现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情形,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4][5]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基于2023年度数据测算,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涉及股权变动,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5][6][7]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8]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9][10]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情形的议案》 -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10]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交易买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无关联关系,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 [12] 《关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 因审计、评估等工作未完成,公司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完成后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并依法召集股东大会,公告详见相关报刊和巨潮资讯网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