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 - 成立日期为2012年3月2日[1] - 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1] - 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1] - 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1] - 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25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为1780人[1]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1] 聘任程序及履职情况 - 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 - 聘任议案于2024年8月19日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2] - 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2] - 审计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2] - 审计人员具备独立性,并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及重要审计发现进行沟通[2] 审计委员会监督情况 -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执业质量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2] - 2024年11月18日与审计团队进行审前沟通,讨论审计范围、独立性、时间节点及人员安排等事项[3] - 2025年3月5日进行初审后沟通,讨论审计基本情况、审定数据、关键审计事项及总体结论[4] - 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4] -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4]
新疆众和: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