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的公告
发行规模与期限 - 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1] - 将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1] - 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 [1] 发行安排与定价 - 实际发行价格根据发行时指导价格及市场情况确定 [1] - 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1] - 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1]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1] - 部分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1] - 其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1] 授权与执行 - 授权董事长或授权人士全权决定发行相关事宜 [2] - 具体包括发行时机、额度、利率及主承销机构选择 [2] - 授权签署文件及聘任中介机构(承销/评级/审计/律所) [2] 审批与披露 - 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 - 将按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发行情况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