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微电: 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无保留审计意见 [1][2]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并评价其有效性 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要求 [1]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 可能无法防止或发现所有错报 且未来有效性可能因情况变化而存在不确定性 [1] 审计机构与签署信息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 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11746_B01号 [1][2][3] -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立昕和刘倩签署报告 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5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