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能: 新天绿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概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通过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全体9名董事出席 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1日送达[1] - 会议审议通过22项议案及听取3项专项报告 所有议案均获9票同意 无反对或弃权票[1][2][3][4][5][6][7] 年度报告及财务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均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2] - 通过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认为计提符合会计准则 能公允反映资产状况[3] - 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审计与风控管理 - 通过2024年度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真实反映内控体系执行情况[2][4][5] - 通过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和全面风险管理报告[5] - 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认为其符合执业标准及资质要求[6] 融资与资本运作 - 通过2025年度经营及筹融资情况说明议案[2] - 通过授权董事会行使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4] - 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4] 子公司业务规划 - 审议通过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年度计划及资质核准 已获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同意[6] - 通过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已获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同意[6][7] 治理规则修订 - 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印章管理规定 其中议事规则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