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和相关法规要求,且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1][4] 分组1: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原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到期,拟继续向华夏银行申请不超3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净额10000万元 [1] - 授信净额由青岛金王集团、青岛金王国际运输、金王产业链、众妆优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金王产业链和众妆优选名下房产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1] -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分组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3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陈索斌,注册资本69089.7549万元 [2] - 经营范围包括日用化学产品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等一般项目,以及化妆品生产等许可项目 [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1.55亿元,负债16.94亿元,资产负债率53.69%,净利润0.10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34.72亿元,负债19.45亿元,资产负债率56.02%,净利润0.65亿元 [3] - 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分组3:董事会意见 - 本次担保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要求 [4] 分组4: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3500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19600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68% [4] - 其中186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1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4] - 本次全资子公司给母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10000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8%,占2023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17%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