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 国信证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文章核心观点 国信证券作为新疆众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其进行2023年8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持续督导,现总结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涵盖保荐工作、发现问题及措施、承诺履行、其他事项等方面[1][2] 保荐工作概述 - 信息披露文件审阅: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未出现未及时审阅情况[1] - 规章制度督导: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且相关制度有效执行[1] - 募集资金监管: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次,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1] - 会议列席情况:持续督导期公司召开股东大会4次,保荐代表人未列席;召开董事会11次,列席1次;召开监事会8次,列席1次[1] - 现场检查情况:现场检查1次,检查报告按规定报送,未发现主要问题[1] - 独立意见发表:发表独立意见7次,无发表非同意意见情况[1] - 向本所报告情况:未向本所报告相关事项[1] - 关注事项情况:无需要关注事项[1][2] - 培训情况:未开展培训[2]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公司在投资、风险投资等方面无问题,无需采取措施[2] - 保荐工作方面无问题,无需采取措施[2] - 公司财务、管理、核心技术等方面无重大变化,无需采取措施[2]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避免同业竞争、股份锁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履行等承诺均已履行[2] 其他事项 - 国信证券因未充分关注并督促发行人整改规范推广费用内部控制缺失、对发行人经销收入相关事项核查不到位等问题,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广东证监局警示函、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北交所警示函及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已积极整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