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核心观点 中信证券对海森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核查后认为,该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也明确同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信证券对此无异议 [1][10][1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 44.4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75616 万元,扣除费用后净额 67571.85 万元 [1]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报告,公司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已与保荐人、银行签署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300 吨 A - 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预计投入 69484.87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64691.05 万元 [2] - 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完成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工作,置换出的资金用于上述项目 [2] - 截至 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3] 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通过相关议案,同意使用不超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5000 万元超募资金及不超 1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 12 个月 [3][4]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 1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未到期余额 10000 万元,公司决定继续授权使用 [4]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现金管理的目的 -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4] 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 12 个月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 -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 12 个月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涉及高风险投资品种 [5] 现金管理额度 - 拟使用不超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 3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 决议有效期 -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 实施方式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 收益分配方式 - 收益归公司所有,自有资金收益优先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收益按监管要求管理使用 [6] 信息披露 - 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相关影响 - 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7] 投资风险及风险管控措施 投资风险分析 - 产品风险可控,但可能受市场波动影响,公司将适时适量介入降低风险 [7] 风险控制措施 - 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业务,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7] - 加强风险控制,发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 [7] - 进行审计与监督,季度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7] - 接受监督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审计,及时披露信息 [7]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主营业务开展,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按规定核算 [7] 决策审批程序及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决策程序合规,有利于提高资金效率,不损害股东权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 董事会审议情况 - 2025 年 3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使用不超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 3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8] 监事会意见 - 2025 年 3 月 26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相关议案,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效率、增加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实施 [9][10] 保荐人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核查后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用途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此无异议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