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已成就,将按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6][8]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 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1] - 2022年1月12 - 21日,公司对拟补充认定的核心员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监事会未收到异议,1月13日出具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 -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 - 2022年2月7日,公司刊登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3] - 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3] - 2022年3月29日,公司刊登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向37名激励对象授予131.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2元/股,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4] - 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刊登解除限售公告 [4] - 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于3月1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 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刊登解除限售公告 [5] - 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第三个解限售期间已届满,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限售期于2025年2月15日届满 [6] - 行使权益条件符合,公司未发生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负面情形,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业绩指标均达标 [7][8]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具体情况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56万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28万股,占获授数量比例50%,占当前总股本比例0.16% [9] - 核心员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75.8万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35.4万股,占获授数量比例46.70%,占当前总股本比例0.21% [9] - 合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31.8万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63.4万股,占获授数量比例48.10%,占当前总股本比例0.37% [9] 相关审核意见 - 独立董事认为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符合规定,同意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10] - 监事会认为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办理解限售事宜 [11] - 律师认为公司已履行相关程序,本次解除限售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11] 备查文件 -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11] -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11] -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记录》 [11] -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11]
秉扬科技: 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