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4年度在任3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能独立履职,董事会确认其保持高度独立性并有效履行职责 [1] 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在任独立非执行董事3人,分别为张祖同、王桂壎太平绅士、封松林 [1] - 独立非执行董事自查结果显示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独立性要求,无利害关系,能独立履职 [1] 董事会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 董事会核查确认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度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非执行董事外的职务 [1] - 独立非执行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无利益冲突、关联关系等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1] - 公司在任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度保持高度独立性,履职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为公司决策提供公正、独立专业意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