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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披露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会计政策变更情况,以及拟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资协议书》建设新能源商用车关键零部件创新研发中心及智慧数字工厂项目 [1][11][2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 - 2024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 - 2024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2024年12月相关会议决议将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节余资金7588.7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 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终止,剩余未投入金额4359.21万元变更投入至节能风扇集成系统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4][5] -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实施该项目可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2024年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终止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变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 [5][6]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问题 - 公司存在将6000万元募集资金转入一般户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已整改,资金到期后均已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6] 相关意见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规定,如实反映实际情况 [6]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规定,无违规情形,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7] 对外投资情况 投资基本情况 - 公司拟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资协议书》,建设新能源商用车关键零部件创新研发中心及智慧数字工厂项目,第一期总投资6.8亿元 [11][15]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12][13][15] 投资协议内容 - 协议主体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和公司 [16] - 项目拟落户北仑区芯港小镇,用地约94.71亩,第一期投资包含已公告项目,进行相关产品研发生产 [16] - 项目考核指标按《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规定条款执行 [17] 投资影响 - 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等,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8] 投资风险 - 投资可能受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盈利能力和投资收益不确定 [19] - 项目建设需报批,相关条款不构成业绩承诺 [20] - 客观情况变化可能影响合同履行 [20] - 投资金额大可能对现金流造成压力 [20]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变更概述 - 因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5][26] - 变更前执行财政部相关准则规定,变更后执行《准则解释18号》相关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并追溯调整 [27][28] 变更影响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28] 审议程序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5][28] 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认为变更合理,能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规,同意变更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