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核心观点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时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报告涵盖保荐人承诺、工作概述、重大事项处理等内容,认为除募集资金误划转外公司各方面表现良好,将对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继续督导 [1][5] 分组1:发行情况 - 日盈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15.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9,814.00万元,扣除费用后净额39,019.95万元,于2023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分组2:保荐人情况 - 中信建投证券担任保荐人,原保荐代表人为汪程聪、冯康,2025年2月冯康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由宣言接替,现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汪程聪、宣言 [1] 分组3:保荐工作概述 尽职推荐阶段 -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日盈电子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配合审核,组织回复问询,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与监管机构沟通,提交上市所需文件 [2] 持续督导阶段 -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包括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情况,出具相关报告 [2] 分组4: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募集资金误划转 - 2023年9月28日和10月7日,财务人员操作失误,从募集资金专户向公司一般户划拨200.00万元、支付房租0.35万元,发现问题后及时转回,未对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3] - 公司采取整改措施,包括批评教育经办人员、组织学习、完善审批和风控环节、申请专用网银U盾并增加审核环节 [4] 公司经营业绩 - 受益于汽车行业向好及家电以旧换新政策,2024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但扣非后净利润下降,主要因期间费用增加、政府补助和投资收益增加 [4] - 保荐人了解业绩变动原因和募投项目推进情况,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增长,募投项目稳步推进,将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 [4] 分组5:各方评价 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 公司能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信息,及时通知保荐人并沟通,配合现场检查等督导工作 [5] 证券服务机构参与情况 - 日盈电子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按要求出具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勤勉尽职履行职责 [5] 分组6:审阅结论性意见 募集资金使用 - 除募集资金划拨失误外,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规定,监管协议有效执行,不存在占用和擅自变更用途等情形,保荐人将继续督导未使用资金 [5] 信息披露 - 持续督导期内日盈电子严格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