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特科技: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的法律意见 核心观点 - 公司拟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未达行权条件的321.3万份股票期权,因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未达标[5][6][8] - 注销程序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期权激励计划》规定[3][5][6]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245万份期权,行权价5.21元/股,此前已累计注销914.7万份(571.8万份+342.9万份)[5] - 本次注销因2024年净利润71,435,791.14元,较2021年基数增长率未达130%考核目标[7][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均审议通过注销321.3万份期权的议案[5][6] 注销事项合规性 - 依据《期权激励计划》第九章规定,未达标行权期对应的全部期权份额需注销[6]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确认业绩未达标事实[7][8] - 法律意见认为程序合法,后续需履行信息披露及手续办理[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