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浙江东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部分议案通过,部分未通过,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7]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28日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2层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 [2] -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加泽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符合相关规定 [2] - 公司在任董事9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及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出席会议,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 [3] 议案审议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均通过 [4][5] - 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未通过,同意12,790,2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3.9297%;反对78,927,838股,占85.9601%;弃权101,100股,占0.1102% [5][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未通过,同意12,999,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4.1574%;反对77,875,600股,占84.8141%;弃权944,334股,占1.0285% [6][7] 其他情况 - 议案8涉及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 议案9和议案10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02,807,800股,依法回避表决 [6][7] 律师见证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孔舒韫、武岳 [7] - 律师认为,浙江东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7]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