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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六大券商因投行业务遭行政监管措施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3-29 09:13

文章核心观点 3月28日中国证监会连发9条监管公告处罚涉投行业务券商,包括德邦证券、华林证券、长江证券、五矿证券、方正证券、浙商证券,并指出各券商存在问题及采取相应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1] 各券商存在问题及监管措施 德邦证券 - 存在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露质控内核意见、个别员工违规执业等问题 [1] - 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需加强投行业务内控管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内部问责 [1] 华林证券 - 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质控、内核核查把关不严,立项程序不规范 [1] - 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需按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内部问责并向西藏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存在质控现场核查制度执行不到位、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收费不规范等问题 [1] - 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需按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内部问责并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1] 浙商证券 - 存在质控现场核查不到位、内控流程不规范、内控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露质控内核关注的问题 [2] - 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需按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内部问责并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2] 五矿证券 - 存在内部制衡机制独立性不足、部分项目的质控审核人员与内核委员重合、对外报送材料流程审批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收费不规范等问题 [2] - 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需按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内部问责并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2]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在个别公司债项目中尽职调查不到位、内核重点关注问题披露不全面、对外报送资料审核把关不严、部分项目收费不规范等问题 [2] - 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需按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内部问责并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2] 其他监管措施 - 对瞿凡凯、时光楠,郑宇、马明涛,程景东、戴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3] - 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朱文瑾、葛其明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