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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被监管谈话 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等

文章核心观点 中国证监会因华林证券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质控内核核查把关不严、立项程序不规范,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朱文瑾、葛其明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要求公司整改和问责 [1][6] 违规情况 - 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 [1][6] - 质控、内核核查把关不严 [1][6] - 立项程序不规范 [1][6] 违规涉及法规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 [1][6] -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五十五条、八十一条 [1][6] 监管措施依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1][6] 监管谈话安排 - 要求华林证券合规负责人、朱文瑾、葛其明于2025年4月2日15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17层)接受监管谈话 [6] 整改要求 - 华林证券应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6] - 华林证券应按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西藏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