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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益股份: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301004嘉益股份(301004) 证券之星·2025-03-30 16:41

文章核心观点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授予条件成就,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信息披露事项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11]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暨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批准和授权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未发现违规 [3][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和数量,同意以48.31元/股向228名激励对象授予94.50万股,授予日为2024年11月08日 [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以43.81元/股向83名激励对象授予23.87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03月27日 [7]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条件 [6][7]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具体情况 预留授予条件 - 需同时满足多项条件,如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利润分配情况等 [7] - 经核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9] 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 83名激励对象获授23.87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量20.00%,占公告时总股本0.230% [10] - 授予日为交易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 [10]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 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文件,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