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此安排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规划,未改变募资方向和项目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也不会损害股东利益 [2][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发行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募资净额为37,416.13万元 [2] - 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专户银行签订监管协议 [2] 可转债募集资金承诺使用情况 投资项目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项目总投资额42,976.62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若募资净额低于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3] -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416.13万元 [3] 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累计投资20,482.80万元 [3] 可转债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情况 新增实施主体情况 - 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作为“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目的是满足客户订单需求、提升募资使用效果和项目实施质量、激励管理团队、量化业务发展并实现独立核算 [3][4] - 新增主体注册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双林南街358号,注册资金1000万,成立于2025年1月13日,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制造、研发、销售等 [5] 调整内部结构情况 - 为配合新增实施主体建设,满足产能增加和研发实力提升需要,公司在投资总额和用途不变且不影响项目进展的情况下,调整“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拟调增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投入,调减土建工程投入 [5] 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情况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万元向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实缴出资,同时提供不超过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截止2025年2月28日余额为14,055万元)的借款总额供其实施募投项目 [5] - 借款年利率为0.5%,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安排和资金需求在总额范围内逐步拨付 [6] 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宏昌致远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及出资借款安排符合公司业务和规划,未改变募资方向和项目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6]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仍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7]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董事会意见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增加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8] 监事会意见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认为本次事项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能提高募资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8] 保荐机构意见 - 国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及出资借款事项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对变更无异议,但需公司及时进行备案环评工作,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8]
宏昌科技: 关于增加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暨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