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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汽集团: 海汽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办理6亿元有息负债融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1]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集、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 [1] 监事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办理6亿元有息负债融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 - 监事会认为该融资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