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汇新材: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进展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与锡港启兴签署《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协议部分条款修改,若股份转让完成,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锡港启兴,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锡山区国服中心,且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2][3] 本次股份转让的概况 - 项洪伟持有公司96,277,1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81%,拟将部分股份转让给锡港启兴,权益变动后,锡港启兴将直接持有洪汇新材29.99%的股份及表决权,成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锡山区国服中心 [2] 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 - 2025年3月31日项洪伟与锡港启兴签署《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协议部分条款修改,保障拟议交易确定性 [2] - 双方同意继续推进拟议交易,将《框架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截至期限从“2025年3月31日”调整为“2025年4月30日”,若届时未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后单方面解除《框架协议》 [3] - 《补充协议》与《框架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仍以《框架协议》为准 [3]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 若股份转让顺利完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锡港启兴,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锡山区国服中心,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