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10]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 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通过相关议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公告了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等内容,且公告日期距会议召开日期超过15日 [3] - 会议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如期召开,由董事长主持,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至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交易时间段可投票 [3][4] - 核查结论:公司董事会按规定召集会议并充分披露议案内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内容与通知一致,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5]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 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合法有效 [5] - 现场出席人员: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数共计62,133,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063%,其他人员为公司董监高及律师,股东及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 [5][6] - 网络投票人员: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系统进行,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330人,代表股份11,143,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85%,律师无法确认网络投票股东资格,但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参会人员资格合法 [6][7]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 审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支持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 - 披露情况:公司通过相关公告对审议事项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实际审议事项与通知列明事项相符,无修改议程、提出新议案等情况 [7][8]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 表决结果:现场会议记名表决,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后当场公布,《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支持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获96.9922%股东代表股份同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9] - 核查结论:会议通知所列议案获有效通过,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10]
太龙药业: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