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完成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相关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023年10月公司于上交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248,574,462股,发行价4.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168,299,971.4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10,709,799.83元,再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3,445,587.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54,144,584.29元 [2]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管理及专户存储情况 - 公司制定并修订《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该制度经多次股东大会审议或修订 [3] - 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7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 [4] - 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及子公司等签订多份监管协议,对各方责任和义务进行详细约定 [5][6] -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及时披露使用情况并定期出具专项报告 [7]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完成上述专户销户手续 [7] - 专户注销后,相关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