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发布23项举措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上海证券报·2025-04-01 02:38
政策核心与总体要求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对未来信用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23项政策举措,旨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 [1] - 政策总体要求坚持公共与市场信用信息融合,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以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 [1] 信用评价体系构建重点 - 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抓手 [1] - 强化公共信用评价的规范性、提升市场化信用评价水平、扩大信用评价应用范围是评价体系构建需重点把握的三个方面 [1] 市场化信用评价与金融支持 - 提升市场化信用评价水平方面,将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建设信用信息归集加工联合实验室 [2] - 支持银行机构在信贷评价中进一步丰富信息维度,开发符合民营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 [2] - 加强信用评级机构和征信机构监管,重点培育一批业务能力突出的本土权威机构 [2] 信用监管、治理与报告应用 - 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提出推进信用报告深度应用 [2] - 大力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以解决经营主体需到多个部门开具证明、影响办事效率的问题 [2] - 鼓励在招标投标、融资授信、商业往来等市场交易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 [2] - 部分省份已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一份报告替代一摞证明”和“一网通办”,改革经验将总结推广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