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不超2.27亿定增获上交所通过 东方证券建功
文章核心观点 晶华新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介绍募集资金、发行对象、定价等情况,还提及控股股东情况及过往发行募资情况 [2][3][4] 发行情况 -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2]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739.01万元(含本数),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净额用于西南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 [2] - 发行对象为周信忠等,不超过35名,均以同一价格、现金认购,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2] - 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25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 控股股东情况 - 截至预案修订稿公告日,周晓南、周晓东合计持股89,103,840股,占总股本33.94%,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 - 本次发行完成后,周晓南、周晓东占总股本30.75%,仍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 保荐机构情况 -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桐、许恒栋 [3] 过往发行情况 - 2023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4,062,92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36,222,997.10元,净额423,958,661.65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