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飞激光: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受让参股公司股权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受让参股公司股权 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 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飞激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逸飞激光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受 让参股公司的股权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提升资本运作能力、做深公司产业布局的需要,公司拟 受让逸飞资本股东焦伟持有的逸飞资本 2%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20 万元,实缴 出资额 0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逸飞资本的股权由 49%增至 51%,逸 飞资本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同时,逸飞资本股东焦伟拟将其持有的逸飞资本 49%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后,逸轩投资持有逸飞资本 49%的股权。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 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