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与修订背景 - 七部委联合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安责险制度实施 [1] - 修订旨在贯彻落实2021年《安全生产法》新要求 解决安责险投保覆盖不充分、事故预防服务机制不畅等问题 [2] - 修订目标为构建以安责险为纽带的社会化安全生产治理体系 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治理新格局 [2] 投保范围与责任要求 - 明确应投保安责险的高危行业领域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 [4] - 生产安全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全国最低保障限额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 各地可设定更高限额 [4] - 保障范围扩大至覆盖投保企业全体从业人员 包括临时聘用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行同一保险金额标准 [4] 产品条款与费率机制 - 要求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发布安责险行业标准条款 各保险机构统一执行 [5] - 费率方面 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发布本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安责险纯风险损失率 并根据业务盈亏和实际风险及时调整 [5] 事故预防服务强化 - 新增“事故预防服务”专门章节 要求保险机构与投保人约定服务内容及频次 协助降低安全风险 [7] - 保险机构可委托或投资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来开展事故预防服务 [7] - 要求保险机构保证事故预防服务费用投入 按照不高于安责险实际收取保费的21%制定专项预算并据实支出 [8] - 规定承保安责险支付佣金比例不得高于5% 以压减成本并保障事故预防等支出 [8] 理赔服务优化 - 建立重大或典型事故快速理赔机制和预付赔款机制 要求事故发生后快速或先行支付已确定的保险赔偿金 [6] 监督管理与联合工作机制 - 明确应急管理、保险监管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和分工 要求建立安责险联合工作机制 [9] - 要求建立安责险信息共享机制 对单位基础信息、承保赔款信息、事故预防服务信息等进行数据交互共享 [9] - 将安责险制度实施情况列入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督促落实 [9] - 保险机构违反规定 监管机构可采取监管谈话、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 [9]
安责险新规出台:新增事故预防服务专章强化安全治理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4-02 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