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披违法违规,ST美谷收警示函
公司收到监管警示函 -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2025》21号] [1] 公司存在的违规事实 - 公司未及时披露2018年11月签署的《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了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股权的回购事项 直至2024年11月18日才对外披露 [2] - 因未依据《补充协议》对汉江产投持有的金环绿纤股权进行会计处理 导致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 [2] - 公司对2018年至2024年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的多项财务指标进行了追溯调整 [2] 违规行为的具体背景 - 2018年1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环新材料与汉江产投等共同发起设立金环绿纤 汉江产投认缴注册资本9000万元 持有金环绿纤16.67%的股权 [1] - 2018年11月 汉江产投 金环绿纤和金环新材料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了金环新材料对汉江产投持有金环绿纤股权的回购事项 [2] - 2024年第三季度 相关方签署解除协议 确认《补充协议》自2018年11月29日已实际解除 [2] 监管机构的认定与措施 - 湖北证监局认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 - 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 - 监管局表示将对相关问题继续开展核查 并视核查情况依法采取进一步监管安排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