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按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评价认为同日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且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2][4] 企业与注册会计师责任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2] - 注册会计师需在审计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内部控制局限性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使内部控制不恰当或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审计和评价结果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 [2][3]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截至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且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4]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相应总额有一定占比 [5] - 评价涵盖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等多方面业务和事项,高风险领域包括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等 [5] 评价依据及缺陷认定标准 -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制度办法开展评价工作 [6] - 董事会结合多因素确定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6][7]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有定量和定性标准,定量标准按净利润潜在错报金额划分,定性标准区分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 [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也有定量和定性标准,定量标准按财务损失金额划分,定性标准区分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 [7] 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 [7][8]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 报告期内纳入评价范围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有效执行,无重要和重大缺陷,一般缺陷已完成整改,基本达内部控制目标 [8] - 2025年公司将持续改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多方面内部控制,确保重大方面内部控制有效,保障安全稳健运行 [8]
冠农股份: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12-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