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603088.SH)增发收购事项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无锡微研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控股股东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已获证监会批复 [1] 分组1:交易内容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高昇投资有限公司、蔡磊明等合计持有的无锡微研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 [1] - 公司向控股股东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分组2:批复内容 - 同意公司向蔡磊明等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分别向蔡磊明、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曹艳、谢欣沅、胡冠宇发行22,740,562股、3,066,439股、2,796,746股、1,508,688股、551,959股股份 [1] - 同意公司向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8,000万元的注册申请 [1] -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按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1] - 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 公司应按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1] - 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 - 公司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规定处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