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于4月3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1] - 政策核心目标是坚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优先,推动金融纠纷调解组织依法高质量开展工作,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健全金融领域社会治理体系[1] - 金融监管总局将牵头负责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其他金融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协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需在《意见》框架下制定具体方案[1] - 政策设定了为期3年的工作目标,旨在夯实基础、拓展功能、提升整体效能[1] 政策六大工作部署 - 政策从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扩大调解服务覆盖面、完善优化调解流程、拓展调解组织功能作用、引导督促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加强指导监督这六大方面做出部署[2] - 加强组织建设方面,强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增强组织的中立性、独立性和持续运行能力,并推进建立专业化、多元化的调解员队伍[2] - 扩大服务覆盖面方面,强调完善覆盖网络,拓展线下渠道,加大宣传并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2] - 完善优化流程方面,要求健全自收案件调解流程、细化诉调对接流程、探索建立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2] - 拓展组织功能方面,要求加强调解与监管投诉督查联动,参与金融教育宣传,并增强研究咨政能力[3] - 引导金融机构方面,要求强化金融机构参与支持力度,并健全其内部保障体系[3] 地方监管局响应与举措 - 各地金融监管局正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积极响应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号召[4] - 河北金融监管局从六方面创新消保工作机制,召开了首次省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联席会议,并积极推动金融纠纷调解向基层延伸[4] - 河北金融监管局指导辖内分局参照石家庄方案制定县域调解工作制度,预计2025年3月底前实现县域纠纷调解工作全覆盖[4] - 重庆金融监管局建立了工作协调、监督管理、金融教育宣传和便民服务供给四类工作机制[5] - 重庆金融监管局牵头建立了重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机制,联合编制了全国首个金融服务类App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指南,并联合发布了金融消保十大典型案例[5] - 天津金融监管局围绕“大消保”格局,建立了事前预防、事中规范、事后维权的全链条工作机制[5] - 天津金融监管局在事前注重联动协同与精准滴灌,事中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并加强行为监管,事后畅通投诉渠道并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成立了天津众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5]
三部门齐发声、各地金融局响应,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4-03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