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变更持续督导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承接此前项目督导工作,并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1][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016年经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45,242.53万股A股,发行价每股29.80元,募集资金1,348,227.30万元,扣除费用后净额1,338,051.97万元,中信证券任独立财务顾问 [1] - 2020年经核准发行15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1,500,000,000.00元,扣除费用后净额1,488,000,000.00元,中信证券及华融证券任独立财务顾问 [2] 本次资产重组情况 - 公司聘请中信建投为本次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自实施完毕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黄多等4人任主办人 [2] 持续督导承接情况 - 2016年项目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资金未使用完毕;2020年项目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资金按计划使用完毕,但可转债未完全转股 [3] - 中信建投承接中信证券2016年项目及中信证券、华融证券2020年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 [3]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16年项目募集资金余额88,998.28万元,存放于多个公司在中信银行、进出口银行、浦发银行的账户 [5]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资金用于投向项目,不得他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6] - 中信建投监督资金使用,按规定履行保荐职责,至少每半年现场调查一次 [7] - 银行应配合中信建投查询,公司支出超净额20%需通知中信建投 [7] - 更换主办人需通知相关方,不影响协议效力 [8] - 出现违规等情况,相关方可终止协议,违约方赔偿损失 [8] 备查文件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8] - 《财务顾问协议》 [8] - 《独立财务顾问及承销协议书之终止协议》 [8]
中国动力: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暨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