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中信建投证券对中国动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事项进行核查,认为该事项决策程序合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该事项无异议 [1][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 2016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45,242.53 万股 A 股,发行价每股 29.80 元,共募集资金 1,348,227.3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175.33 万元,净额为 1,338,051.97 万元 [1] - 募集资金到账后存放于专项账户,公司与原独立财务顾问、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1,291,830.89 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净额 42,777.19 万元) [4] - 各项目中,支付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收购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控股权等项目已按承诺金额投入,部分项目未达承诺投入金额,六个项目承诺投入金额调整已通过相关会议审议 [3][4]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公告同意使用不超 398,554.25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12 个月 [5] - 截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专用账户,并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和主办人 [5]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 398,554.25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子公司补充限额为拨付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 50% [6] - 涉及多家子公司,如哈尔滨广瀚动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拟补流 9,000.00 万元等,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到期归还,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仅限主营业务生产经营使用 [6][7][8]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使用不超 398,554.25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8] 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影响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投向,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该事项 [8][9] 核查意见 -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决策程序合规,不影响投资计划,无变相改变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对该事项无异议 [9]
中国动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