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 更正公告
瑞康医药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更正公告 - 公司对2023年12月21日发布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中会计师事务所诚信记录信息进行更正 [1] - 更正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受到相同处罚 [1] - 更正后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7次(原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原0次)、纪律处分3次,60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7次(原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原0次)[2] - 项目合伙人谢中梁等因在陕西紫光新能科技2020年审计中未发现公司冲减以前年度成本180万元问题,被证监会陕西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3][4] - 续聘公告更正后显示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7次(原6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原25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原0次)、纪律处分4次(原0次),59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次(原6次)[5] - 公司表示本次更正不会对续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5] - 公司对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致歉,承诺将加强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