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87,017.6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决策合理且符合相关规定,有助于公司发展 [1][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经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募集资金为6,759,200,000.00元,于2020年7月6日全部到账 [1][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炼钢厂4号 - 6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等,投资总额789,826.8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680,000.00万元 [2]。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严格按规定管理募集资金,设置严格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并与多家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3]。 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 截至2025年4月1日,拟结项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存款合计87,017.62万元,涉及多个项目及对应银行账号 [4]。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多个募投项目已基本投入完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7,282.38万元,节余87,017.62万元,包含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约3.2亿元 [4]。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原因 - 公司优化资金配置与成本控制,降低建设成本,且部分阶段性资金需求用自有资金支付,使募集资金有所节余 [5]。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后续以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尾款 [7]。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 该决策合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金状况、节省财务费用,保障业务发展,符合相关规定,不损害股东利益 [7]。 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董事会审议情况 - 2025年4月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结项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监事会审议情况 - 2025年4月2日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认为符合规定,同意结项并补充流动资金 [8]。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履行必要程序,符合规定,对该事项无异议 [8]。
本钢板材: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