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助贷新规!担保费、会员费受冲击,还有半年整改大限
北京商报·2025-04-03 23:02

新规核心内容与施行安排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4月3日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对互联网助贷模式从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提出全面规范要求 [1] - 新规适用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强调总行集中管理、权责收益匹配、风险定价合理、业务规模适度的原则 [3] - 新规定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存量业务,可进行整改或到期自然结清,机构有约半年过渡期进行合规准备 [1][11] 合作机构准入与名单制管理 - 银行需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并通过官方网站、APP等渠道披露名单,不得与名单外机构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 [3] - 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意味着助贷平台需满足严格的准入标准,如资质和风控能力,不符合资质的中小平台或被淘汰 [4] - 新规明确了助贷合作双方的权责分工,强调持牌金融机构对助贷平台的规范管理机制 [4] 业务定价、成本与收费规范 - 银行应开展差异化的风险定价,推动贷款利率、增信服务费率与业务风险相匹配,不得笼统以合作协议约定的综合融资成本区间上限定价 [6] - 银行需审慎核定合作费用上限并严格执行,增信服务费必须计入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平台运营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5] - 银行按照贷款实收利息比例支付合作费用的,支付进度应与贷款本金收回进度相匹配 [5] - 增信服务机构不得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形式变相提高增信服务费率 [5] - 银行需确保借款人单笔贷款支付的综合融资成本符合相关规定,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可请求调减 [6] 对现有业务模式的冲击与影响 - 新规将冲击助贷市场盛行的“双担保”和“会员费”模式,此前通过“24%+X%”组合或额外担保服务费变相收费的做法将受到限制 [7] - 融资担保业务被严加监管,银行需将增信服务机构增信余额纳入统一授信管理,“融担”、“双融担”模式将受深远影响 [8] - 增信服务费计入综合融资成本可能压缩助贷平台和担保机构的利润空间,银行按实收利息比例支付服务费且进度与本金回收匹配,可能增加助贷平台现金流压力 [8] - 禁止额外收费将禁止部分平台通过隐性收费突破36%利率红线的做法 [8]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信息披露 - 银行及合作机构需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营销宣传,向借款人充分披露贷款主体、年化贷款利率、增信服务机构、增信服务费率、年化综合融资成本等关键信息 [9] - 除已披露的息费项目外,不得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费用 [9] - 银行应加强贷后催收管理,发现违规催收行为需及时纠正,严重者可终止合作 [10] - 全面披露息费、综合成本,禁止违规催收,将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 [11] 行业影响与发展趋势 - 新规将推动银行助贷业务从“流量驱动”转向“合规驱动”,填补助贷业务监管空白,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4] - 行业准入门槛提高,预计后续助贷从业机构将面临大洗牌,一批不合规机构将被淘汰,行业集中度和合规性将大幅提升 [4] - 相关助贷机构合规投入或进一步增加,如风控系统升级、信息披露优化,可能进一步压缩利润空间 [11] - 长期来看,市场更加规范对头部机构是利好,优质机构有望在普惠金融领域开拓新增长点 [11] - 机构需在过渡期内完成合规整改,重点关注与银行的合作模式、对借款人的收费模式以及权益保护与信息披露工作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