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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召开情况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3月28日送达全体监事 [2]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钧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含1名通讯表决),黄欣琪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2] -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2] 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变更符合监管要求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3] -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53.261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71,256.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62,500.84万元 [7] -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专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7] 募投项目变更详情 - 原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25,422.97平方米的G14311-8036宗地,建设内容包括光伏装备厂房及配套设施 [8] - 新增15,199.93平方米的G14311-8045宗地(自有资金购置),拟与原地块合宗以优化布局 [9] - 变更后实施地点为合宗地块,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变,资金使用范围将通过分合同明确区分 [9] 变更影响与审议程序 - 变更基于经营需要,不影响项目实施内容或募集资金用途,符合长期发展规划 [10] - 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11][12] - 保荐机构认为变更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监管要求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