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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此决策基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择机再次启动该事项 [2][10][14][16][17] 董事会会议情况 - 会议于2025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通知于3月28日送达全体董事,应出席7人,实际出席7人,由董事长王毅清召集并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程序合规 [2] -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董事王毅清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4] - 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体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 监事会会议情况 - 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通知于3月28日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由监事会主席唐娟召集并主持,程序合规 [9] -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认为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1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基本情况 -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并披露预案 [15] - 2024年12月28日,收到深交所受理通知 [15] - 2025年1月16日,收到深交所审核问询函,2月24日披露回复及相关文件 [15] - 2025年3月6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延长发行相关有效期议案 [15] 终止发行事项原因及影响 - 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决定终止并撤回申请文件,后续将择机再次启动 [16] - 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股东利益,撤回申请需深交所同意,获同意后及时披露信息 [17] 终止发行事项审议程序 - 2025年4月2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是审慎决策,无异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18] - 2025年4月3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19] 备查文件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6][20]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12][21] -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