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于2025年4月3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向98名激励对象以3.16元/股价格授予282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12] 分组1:会议决议情况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3名监事全票通过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7名董事全票通过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 分组2:激励计划简述 - 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是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3.16元/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12]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需满足公司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3][14] 分组3:已履行审批程序 - 2023年12月2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16] - 2024年1月5 - 15日,公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 [17] - 2024年2月2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17] - 2024年4月2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8] - 2025年2月2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确定预留授予部分授予对象的议案 [19] - 2025年3月14 - 24日,公示预留授予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 [19] - 2025年4月3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 分组4:授予条件及说明 - 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时,满足授予条件 [20][21] - 董事会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符合授予条件的情况,预留授予条件已达成 [21] 分组5:预留授予情况 - 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3日,授予数量282万股,授予人数98人,授予价格3.16元/股 [11][22] - 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各激励对象分配情况有相关规定 [23] 分组6:差异说明 - 原预留授予数量334.10万股,本次确认授予282万股,剩余52.1万股到期自动作废,其他实施情况与已披露激励计划一致 [24] 分组7:财务影响 - 授予的282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总成本约871.38万元,在相应年度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5] 分组8:其他情况说明 - 激励对象不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资金及缴纳个税资金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 [27][29] - 筹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0] 分组9:各方意见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条件成就,授予日符合规定,同意授予 [30][31] - 法律意见书认为预留权益授予事项获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公司需履行后续义务 [32] 分组10:备查文件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3]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4] - 2025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4] -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