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控股股东沈晓宇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披露了解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未来到期质押股份及融资余额等信息,表明本次质押事项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2][3][4] 分组1:本次股份部分解除质押情况 - 控股股东沈晓宇持有公司股份38,704,602股,占总股本16.65%,本次解质后累计质押12,800,000股,占其持股33.07%,占总股本5.51% [2]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新芳、沈晓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674,602股,占总股本48.90%,本次解质后累计质押71,597,500股,占合计持股62.98%,占总股本30.80% [2] - 沈晓宇本次解质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公司将依规披露信息 [3] 分组2: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 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10,100,000股,占其所持8.89%,占总股本4.35%,对应融资余额5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质押股份48,507,500股,占其所持42.67%,占总股本20.87%,对应融资余额24100万元 [4] - 控股股东资信良好,有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自自有及自筹资金 [4] - 控股股东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况 [4] 分组3: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本次股份质押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成本、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影响 [5] - 本次股份质押对公司治理结构无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相互独立,对控制权、股权结构、日常管理无影响 [6] - 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控股股东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情形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