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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证券某营业部收警示函 个别员工要求客户填假信息
601059信达证券(601059) 中国经济网·2025-04-08 11:12

文章核心观点 江苏证监局对信达证券无锡金融一街证券营业部及员工吴强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因其存在违规行为且违反相关法规 [1][2] 违规行为 - 个别员工向客户提供风险测评答案、要求客户在开户资料中填写虚假信息、在未全面准确了解投资者适当性的情况下向其推介私募产品 [1][2] 违规涉及法规 -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合规管理应覆盖所有业务、人员和环节 [3] -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开展业务应合规经营、勤勉尽责,坚持客户利益至上,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 [4] -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合规运营负责,全体工作人员对执业行为合规性负责 [5] -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有相关规定 [2] 监管措施依据法规 -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违规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可采取多种行政监管措施 [7] -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二十六条有相关规定 [2] 监管措施 - 江苏证监局对信达证券无锡金融一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 江苏证监局对吴强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