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贷业务资金方“躺赚”是否还能延续?新规倒逼商业银行重新定位
贝壳财经·2025-04-10 14:46
文章核心观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新规,旨在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推动行业从“流量驱动”转向“合规驱动”,并强化商业银行等资金方的主体责任[1][2][8] 行业定义与规模预测 - 助贷业务是资金方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合作提供贷款服务的模式,由助贷机构提供获客、初筛等服务,资金方完成授信审查、风控及放款等核心业务[3] - 据艾瑞咨询预测,2028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助贷余额规模将达到5.9万亿元[4] 监管新规的核心要求 - 新规首次在官方监管文件中明确提及“助贷”概念,并对业务提出更细致的监管要求[2][4] - 监管对象涵盖商业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各类持牌金融机构[5] - 商业银行需坚持总行集中管理、权责收益匹配、风险定价合理、业务规模适度的原则[6] - 新规重点强化商业银行总行对互联网助贷业务的管理责任,并规范业务定价机制[6] 对资金方(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的影响 - 商业银行及消费金融公司在助贷业务中的责任将极大增强,不能仅仅充当资金方[7][9] - 新规将倒逼商业银行等资金方转型,推动其助贷业务从“流量驱动”转向“合规驱动”[8] - 资金方需全面准确认识自身角色,加强合作机构准入管理、规范成本费用、提升自主风控能力并及时披露信息[10] - 资金方需对助贷平台的营销行为(如发放免息券)承担相应责任,不能“躺赚”不担责[9][10] - 资金方应与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建立平等互利、风险分担、立足长远的合作关系,不应为业务规模或短期利益降低准入条件[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