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涉水应急事件,哪几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中国环境报·2025-04-11 08:45
文章核心观点 生态环境应急事件不可预见,涉水事件应对需谨慎、科学和高效,应采取措施减轻危害,可在方式方法上适当突破,按两害相较取其轻原则应对,还给出制定紧急阶段饮用水标准、采取灵活处置策略、选择损失最小方式等建议[1][2] 应对生态环境应急事件的建议 制定紧急阶段饮用水标准 - 饮用水标准制定考虑长期饮用不导致急慢性疾病及污染物累积效应和剂量 - 反应关系,应对突发事件可在不影响此原则下制定紧急标准 [1] - 世界卫生组织在突发污染事件紧急阶段放宽砷、铅等指标要求,我国应针对常见重金属或有机污染物制定临时饮用限值 [1] 采取灵活的处置策略 - 有的水污染团易截流,应固定后强化治理达标再排放;有的在上游管控不住,只能输送到中下游 [2] - 输送过程中要准确预测污染团通过时间,方便供水公司临时停水,还要广泛调水使中下游有足够稀释能力 [2] 选择损失最小的方式 - 应急处置难免带来环境破坏,应选损失最小方式,各部门需针对污染物类型和处置条件等紧急磋商确定最佳方案 [2] - 让污染物流进水体最不利,管控后就地焚烧产生短时大气污染危害和成本更小 [2] - 应加强部门会商,形成成熟处置方案,明确优先应用条件并培训到乡镇一级以提高处置效率和水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