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虚拟电厂发展出台路线图:鼓励民营企业等各类社会资本结合自身优势参与虚拟电厂投资、建设和运营
每日经济新闻·2025-04-11 21:26

政策指导与发展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多元参与,鼓励民营企业等各类社会资本参与虚拟电厂投资、建设和运营[1] - 政策目标为到2027年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1] - 虚拟电厂被定位为具有鲜明新型电力系统特征的新型电力运行组织模式,对增强电力保供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具有重要作用[2][3] 功能定位与核心价值 - 虚拟电厂核心是负荷聚合与需求响应,能发挥类似真实电厂的出力作用[1] - 可有效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2] - 负荷聚合可在用电负荷基础上延伸,实现分布式新能源发电负荷、用户侧储能和可调节用电负荷的各类聚合[2] 市场参与机制 - 推动虚拟电厂通过公平参与电力市场或需求响应,开展综合能源服务,拓宽收益渠道[3] - 虚拟电厂在满足要求下可按独立主体身份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初期可适当放宽准入要求[4] - 建议完善峰谷电价并引入现货市场电价,对大用户实行"固定电价+现货电价"政策,实现用户侧需求响应的常态化运行[2] 建设运行与管理 - 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虚拟电厂发展方案,建立健全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制定本地区建设运行管理办法[3][4] - 明确虚拟电厂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和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条件和场景,参与现货市场的虚拟电厂聚合资源原则上应位于同一市场出清节点[4] - 从虚拟电厂参与系统运行和自身安全运行两个维度分别明确安全要求,提高安全运行水平[4] 技术创新与标准体系 - 在虚拟电厂资源聚合、调节能力、智慧调控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推进智能量测与通信技术的研发应用[5] - 建立健全虚拟电厂全环节标准体系,有力支撑虚拟电厂发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