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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洁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袁建华、Yuan Ye James、Dannie Yuan回避表决 [1] - 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如再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2] - 在此期间之后(自2025年7月12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洁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2] 洁特转债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4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44,000万元,债券简称"洁特转债",债券代码"118010",于2022年8月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6] - "洁特转债"自2023年1月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48.23元/股 [6] - 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及权益分派方案,转股价格先后调整为48.09元/股(2023年6月6日起)和48.02元/股(2024年7月4日起) [7]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 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40.82元/股)的情形,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9] - 根据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8] 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原因 - 鉴于"洁特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变化、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影响出现较大波动 [9] -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