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合金为孙公司辽宁菁星向银行申请1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该担保事项已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且在审批额度范围内,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3][7] 担保情况概述 - 辽宁菁星与中国银行沈阳沈河支行签署协议,申请1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至2026年3月21日,由沈阳合金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3] - 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预计总额不超过1亿元 [3]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辽宁菁星成立于2011年2月18日,注册地在抚顺,法定代表人为王加凡,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镍及镍基合金材料制造等,非失信被执行人 [4]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债权人是中国银行沈阳沈河支行,担保人是沈阳合金,债务人是辽宁菁星 [5] - 主合同为《授信额度协议》及相关单项协议,担保最高本金余额1000万元 [5] -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 董事会意见 - 担保事项已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审批额度范围内 [7] - 辽宁菁星借款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沈阳合金担保利于其获借款,对公司无不利影响,不损害股东利益 [7]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652.3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3%,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 [8] - 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8] 备查文件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最高额保证合同、授信额度协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