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完成股份回购,介绍回购审批、实施情况、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股份变动及已回购股份处理安排等内容 [2][3][6] 分组1: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 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及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2] - 回购价格不高于7元/股,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2] 分组2:回购实施情况 - 2025年3月14日首次实施回购,3月15日披露首次回购情况 [3] - 截至2025年4月10日完成回购,实际回购18,726,690股,占总股本2.8853%,最高价6元/股,最低价4.5元/股,均价5.34元/股,支付资金99,943,885.46元 [3] - 回购过程符合规定,实际执行与原方案无差异 [3] - 回购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不影响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不导致控制权变化,不影响上市地位 [4] 分组3: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 2025年2月15日首次披露回购方案 [5] - 截至公告披露前,相关主体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至公告披露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6] 分组4:股份变动表 - 回购前后股份变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变动因2025年3月24日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8名,对应限售股174,402,592股 [6] 分组5: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 总计回购18,726,690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过户后不享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6] -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为3,745,338股,公司择机开展相关事宜;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为14,981,352股,将在发布回购结果公告12个月后集中竞价出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 如未能在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使用完毕,未使用股份将履行程序注销,公司按披露用途使用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政策实行 [7]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