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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来首次!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关键条款迎修订,业内解读来了
新浪财经·2025-04-12 18:06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旨在促进信托公司回归业务本源,深化改革转型,有效防控风险,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 [2][3][5] 修订背景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自2007年实施后18年来首次修订,部分条款难以满足信托公司风险防范、转型发展和有效监管需要,与近年新出台制度衔接有待加强 [3] 修订目的 - 与1月发布的信托业高质量发展《意见》一脉相承,促进信托公司回归业务本源,深化改革转型,有效防控风险 [5] 修订内容 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回归本源 - 信托业务将现行《办法》中5项信托业务调整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固有业务”表述调整为“资产负债业务”,其他业务范围适度放宽 [9] 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公司治理 - 从加强权益保护、强化股东行为管理、强化关联交易管理、强化薪酬管理和做好信托文化建设五个方面全面要求信托机构规范公司治理 [11] 加强风险防控,规范重点业务环节 - 建立以受托履职合规性管理和操作风险为重点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信托业务全过程管理,明确系列要求 [6] - 明确禁止保本保收益、严禁不当销售、严禁通道类业务和资金池业务、严禁违规担保、严禁不正当交易或者谋取不当利益、严禁挪用信托财产等禁止性规定 [6] 强化信托监管要求,明确风险处置机制 - 明确信托公司风险处置机制,要求最低注册资本从3亿元提高至5亿元门槛,强化资本和拨备管理 [7] - 从受托履职和股权管理两个方面加强行为监管和穿透监管,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提升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的约束力和操作性 [7] 业务层面重大调整 资产负债业务 - 固有负债项下新增“向股东及股东关联方申请流动性借款、定向发债”规定,固有资产项下取消对外提供担保业务 [9] 信托业务 - 首次以文字形式明确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等试点内容,规定投资者持有的资产管理信托受益权经登记后可在认可市场进行交易流转 [11] 业内看法 - 修订内容基本在预期之内,总结了信托机构各类发展情况,很多内容已在执行,只是更新进去 [8] - 强化风险与严监管导向一脉相承,旨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可能加速牌照收缩,推动行业“优胜劣汰” [8] - 提高准入门槛、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倒逼中小机构兼并重组,优质信托公司可能获得更大发展空间 [8] - 规范公司治理和开展信托业务是信托公司应有之义,《办法》对经营规范、遵守信义文化的信托公司是重大利好 [11]